索引号:000014348/2024-24388

发布机构: 魏县公安局

名称:2024邯郸魏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公告

文号

主题分类:招考招录

发布日期:2024-09-26

2024邯郸魏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公告

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魏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负责常态化执行留置看护任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IMG_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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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招聘范围:具有魏县户籍;

3.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9月以前出生)至35周岁及以下(19899月以后出生);

4.身高要求:男性,身高1.7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米及以上;

5.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士兵可放宽到高中或同等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重听、无色盲、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直系亲属及本人无精神疾病史,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6.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2)在17.3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25.7之间;

7.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中共党员、有辅警工作经历且工作期间表现良好的、有B本及以上驾驶证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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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926日在魏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926-93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加QQ群,867250841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发至邮箱:2394409211@qq.com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公告和拟报考职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具有应提供所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件的义务;且资料审核贯穿整个流程,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资格。

2)考生提交报名表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而错失机会。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926-2024930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资格审核截止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报名咨询。报考者需要咨询的,请按照咨询电话进行联系。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公告、报名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技术咨询电话:0310-3115600

(三)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共有三个项目:10×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纵跳摸高。其中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内容:逻辑思维,快速反应,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方式:结构化方式,时长5-10分钟,面试由评委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结束后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末位成绩相同人员按照笔试成绩更高者优先入选。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考核。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魏县公安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要填写《魏县公安局辅警政审表》,并到所在居委会(街道委员会)或村委会开具鉴定材料(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及有无参加邪教组织等)。由县公安局治安、刑侦、法制、禁毒、国保、政工分别进行严格核查(主要核查是否存在从事或参与同应聘岗位履职相关营利性活动、是否存在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

政审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录用。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魏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一经录用,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依法与魏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其中含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工作期间,聘用人员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工资参照原辅警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本公告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如有变更,请考生随时在网上查看相关信息。

经报名、体能测试、现场审查和外科检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期满后,县公安局集中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间,聘用人员因个人思想、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培训任务的,县公安局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和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以及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按时按要求参加相关程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由魏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魏县政府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监督电话:0310- 3115600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24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