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2352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名称:魏县住建局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文号

主题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2-12-29

魏县住建局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收费标准1、县城住宅:50元/平方米;
县城非住宅:40元/平方米;
2、建制镇住宅:30元/平方米;
建制镇非住宅:20元/平方米。
收费主体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计费单位
收费依据邯财综(2017)7号邯郸市财政局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邯郸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通知;冀财税(2017)22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邯郸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收费范围魏县县城及建制镇
收费对象凡在我县(县城和建制镇)规划区内进行新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配套费。
征收方式银行转账
减免规定配套费减免项目:(一)以下建设项目免征配套费:
1、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教学设施;
2、老年公益活动设施、敬老院、社会福利院、慈善救助服务设施和为残疾人服务的公共社会福利设施(残疾人住宅除外);
3、军事设施及营房建设项目(不包括军队招待所、军队在职人员住宅楼和以军队名义举办的经营性建设工程项目);
4、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
5、省政府批准的其他免征建设项目。
(二)以下建设项目减征建设项目:
1、文化、卫生、科技、体育设施等非营利性项目,减征30%;大学、中专、技校的教学设施减征30%;
2、高等学校的科研和技术开发设施建设项目,减征50%;
3、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公检法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减征50%;
4、小微企业建设项目减征50%;
5、省政府批准的其他减免建设项目。
(三)免缴配套费的建设项目,其使用性质(功能)发生改变的,应及时补缴配套费。
监督举报电话0310-339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