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1535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称: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文号:
主题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2-05-20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 |||||
序号 | 部门 | 项 目 名 称 | 资金管理 方式 | 政 策 依 据 | 收费范围、对象、计量单位及收费标准 |
1 |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财综〔2002〕73号,财税〔2015〕122号,冀财税[2016]25号 |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由占用征收林地的建设单位,以每平方米10元缴纳;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 (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
监督举报电话:03103521326 备注:上述政府性基金均为缴入地方国库以及中央和地方分成项目,全部缴入中央国库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参照财政部《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