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086

发布机构: 法院

名称:魏县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目录

文号

主题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1-08-31

魏县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目录

魏县人民法院

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目录

 

根据魏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魏财【2021】26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办政务公开评估要求,现将我单位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后附公开目录收费一览表

                                           魏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1日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2006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案件类别案件受理费案件类别申请费
财产案件1.不超过1万元的50元申请执行案件非财产执行案件28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5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申请保全案件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3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200元申请保全措施交纳费用最高不超过5000元
涉及财产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
按照0.5%交纳
侵害人格权的案件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
权、300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300元申请支付令比照财产案件
受理费标准1/3交纳
涉及损害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申请公示公告100元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它非财产案件60元申请撤销仲裁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400元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破产案件依据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