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086
发布机构: 法院
名称:魏县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目录
文号:
主题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1-08-31
魏县人民法院
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目录
根据魏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魏财【2021】26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办政务公开评估要求,现将我单位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后附公开目录收费一览表
魏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1日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
(2006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 ||||||
案件类别 | 案件受理费 | 案件类别 | 申请费 | |||
财产案件 | 1.不超过1万元的 | 50元 | 申请执行案件 | 非财产执行案件 | 280元 | |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 按照2.5%交纳 | 1.不超过1万元的 | 50元 | |||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 按照2%交纳 |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 按照1.5%交纳 | |||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 按照1.5%交纳 |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1%交纳 | |||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1%交纳 |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5%交纳 | |||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9%交纳 |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1%交纳 | |||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8%交纳 | 申请保全案件 |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 | 30元 | ||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7%交纳 |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 按照1%交纳 | |||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6%交纳 | 超过1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5%交纳 | |||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5%交纳 | |||||
非财产案件 | 离婚案件 | 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 | 200元 | 申请保全措施交纳费用最高不超过5000元 | ||
涉及财产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5%交纳 | |||||
侵害人格权的案件 |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 权、300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 300元 | 申请支付令 | 比照财产案件 受理费标准1/3交纳 | ||
涉及损害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 | 不另行交纳 | |||||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 按照1%交纳 | 申请公示公告 | 100元 | |||
超过1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5%交纳 | |||||
其它非财产案件 | 60元 | 申请撤销仲裁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 | 400元 | |||
劳动争议案件 | 每件交纳 | 10元 | ||||
行政案件 | 每件交纳 | 50元 | 破产案件依据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
管辖权异议 | 异议不成立 | 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