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459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县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魏政字〔2024〕137号

主题分类:政府公报

发布日期:2024-10-29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县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魏县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魏县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魏县人民政府

2024年88


魏县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好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具体办法〉的通知》(冀教督〔2018〕89)等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差距,不断提升全县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所学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为全面建设教育强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到2026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全部达到评估标准,并顺利通过市、省评估和国家认定。

三、工作措施

(一)履行政府职责,提高义务教育保障切实落实政府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稳步增长机制。按照规定征足、管好、用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提高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二)加快设施建设,缩小校际办学差距

1.全面优化学校布局。结合城乡发展规划,把握人口总量及内在结构的变化趋势,健全义务教育规划动态调整机制。通过新建、改扩建学校等方式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改进义务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推行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学区化管理等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2.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均衡配置各种教育资源。缩小校际间差异,小学校际间差异系数需小于或等于0.50初中需小于或等于0.45。新建学校一律按优质均衡标准设计建设,现有学校通过改扩建等多种方式确保校校达标。学校需满足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每12个班配备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室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室不小于90平方米。着力提升全县每所学校的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等各项指标,确保满足优质均衡发展要求。

3.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实现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教师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加强智慧校园和智慧课堂建设,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逐步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差距,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三)优化队伍建设,保障教育资源配置

1.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机制,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加大教师招聘力度,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提高教师配备率,重点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与初中分别达到4.2人、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与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全市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2.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创建灵活开放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养,完善教师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提高培养层次,强化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大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加强教师专业培训,建立教师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培训经费。继续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工作,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不断优化最美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增加骨干教师比例,每百名学生拥有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与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3.确保教师工资待遇。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考核办法,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教师工资按时发放,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

4.完善教师补充机制。通过公开招聘、公开选聘、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委托培养等方式补充教师,优化教师队伍。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全面深化教育改革。落实“五育并举”,强化“五项管理”通过学校发展联盟、帮扶等方式促进县域内学校共同发展,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落实“减负提质”措施,推进高效课堂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宗旨,注重德育建设,把思想道德教育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加强德育基地建设,提高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化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实现一校一特色。树立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优化校园文化环境,创新校园文化载体,突出文化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3.科学开展质量监测。推进学生评价方式改革及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改革,建立以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课业负担状况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评价机制。积极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监测结果应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4.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一是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确保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解决“大班额”问题。二是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落实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上好国家规定课程,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三是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扎实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五)关注群众呼声,提升公众认可度加大教育成效宣传,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等形式,不定期向人大、政协征求意见和建议。经常深入基层,听取学生、家长、教师、校长及其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注群众的呼声,千方百计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县教育的满意度,使魏县教育的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工作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4年12月)

1.制定《魏县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按要求向市、省教育督导部门报送。成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

2.县教体局组织各校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查,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档案和问题台账。

3.适时召开全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动员会,部署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

4.多渠道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营造创建舆论氛围。

(二)实施创阶段(2025年1月-2025年8月)

1.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县政府会议精神,召开本部门动员会,明确时间进度及责任人。

2.各义务教育学校成立工作组,分解工作责任,对照标准,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3.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适时召开研讨会、现场会、推进会,攻坚克难,有效推进。

4.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组织县级自查自评(包括自查自评结果、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整改措施等),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5.加强宣传报道,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认可度问卷调查,提高社会认可度。

(三)迎接验收阶段(2025年9月-2026年6月)

1.县级模拟评估。2025年9月组织县级自评及模拟评估,针对存在问题,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2.接受市级复核。县级自评结果达到要求后,于2025年10月前申请市级复核。根据复核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

3.迎接省级评估。通过市级复核后,邯郸市人民政府向省级教育督导机构申请,于2025年11月-12月对我县进行省级评估。我县做好迎接省级评估的各项迎查准备工作。

4.迎接国家认定。通过省级评估后,根据省报送教育部申请国家审核认定工作安排,2026年上半年教育部对我县开展国家认定。我县要全力做好迎接国家认定材料审核及实地检查的各项迎查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专班,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严格对标对表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共同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合力推进局面。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年度规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政府教育工作绩效考核,并实行动态监测,跟踪推进情况。

 


附件:魏县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附件

 

魏县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创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组    长:张     平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俊刚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俊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梁凤会  县公安局政委

陈志彬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杜廷保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郭常明  县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武海林  县委编办主任、组织部副部长

杨领义  县司法局局长

李振国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彦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振刚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段献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耿鸿亮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局长

蒿要领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周剑飞  县审计局局长

陈志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闫文杰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大鹏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孙宝国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翟现勇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张军学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郭福林  县民政局局长

胡术合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杨子明  县乡村财税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李振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政府办公室:指导县教体局制定全县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方案,督导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责任;协调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

县委组织部:指导教育工委做好教育系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扫黄打非”活动,严厉打击黄色、盗版书刊进校园;大力宣传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学生和尊师重教典型的先进事迹,让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在全社会形成重教、助教、兴教的良好风气。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的日常运作,牵头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日常工作;其他职能部门和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主要职责,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范围的有关义务教育方面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县财政局: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按照规定征足、管好、用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主要用于义务教育,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各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财政按规定足额拨付配套资金;义务教育除向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分配,管理规范,下拨及时、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编办核定和配备的教师编制基础上,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科学设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实施规范管理,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指导教育部门抓好学校人事、工资等制度的配套改革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落实教职工工资福利政策,改善教师生活待遇;引进教育部门紧缺的学科教师,指导教育系统做好教职工队伍管理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教体局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或核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义务教育建设项目工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校园周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网吧整顿,取缔各种非法经营活动,配合人社等部门清理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

县税务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城建维护税等,并及时入库。

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与教育等部门共同做好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会同教育部门保障学校卫生工作人员的配备;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协助学校抓好健康教育、疾病防控、传染病防治等。

编办核定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人员编制数,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整编制结构,制定全县教师编制规划;按照省市委编办相关文件规定,核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编制,确保教师编制比例达到标准;协助教育、人社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按规定科学设置教师岗位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教育经费、专项经费的核拨以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教育费附加等经费的使用管理程序、效益进行审计与监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工作;协助、指导教育部门抓好教育基础设施和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确保施工质量;依法办理教育建设项目规费减免手续对学校周边开展市容环境的管理、整治和检查。

县行政审批局:对办理学校的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等方面给予简化手续,必要时特事特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先考虑学校用地,协助各乡镇和学校做好征地工作,力争学校建设用地达标;优先保证教育用地项目的正常审批,依法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

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队加强户籍管理,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管理;会同学校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法制、禁毒等方面的教育。

县司法局将教育法律法规纳入全县普法规划,组织法治教育和宣传活动,配合做好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的聘任与管理工作,对学校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和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增强学生法治意识。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充分运用现有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重教、兴教、支教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教育均衡发展的浓厚氛围

县民政局: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的走访和关爱帮扶工作,发动和协调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做好帮困助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