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1698
发布机构: 魏县应急管理局
名称:(冀邯魏)应急罚〔2022〕监022号
文号: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26
案件名称 | 河北**公司未在1号隧道窑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
决定书文号 | (冀邯魏)应急罚〔2022〕监022号 |
相对人名称 | 河北**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 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2年4月29日,对河北**公司进行检查发现:1、未在1号隧道窑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事由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
认定违法行为的法律条款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 |
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 |
处罚结果 | 处罚人民币叁万元整 |
实施机关 | 魏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5月30日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2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