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1646

发布机构: 魏县应急管理局

名称:(冀邯魏)应急罚〔2022〕工001号

文号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日期:2022-03-09

(冀邯魏)应急罚〔2022〕工001号
案件名称河北******公司未按照有关规定在有限空间场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案
决定书文号(冀邯魏)应急罚〔2022〕工001号
相对人名称河北******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月25日对河北******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照有关规定在有限空间场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事由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认定违法行为的法律条款《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59号令)第十八条
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59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实施机关魏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2.3.2
当前状态正常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20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