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1630

发布机构: 魏县应急管理局

名称:魏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文号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25

魏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魏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一、魏县应急管理局(共2项)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执法主体承办机构执  法  依  据实施
对象
办理时限收费依据
和标准
备注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定
时限
承诺
时限
1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魏县应急管理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能的股室,魏县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

生产经营单位



2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魏县应急管理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能的股室,魏县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

生产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