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276

发布机构: 魏县公安局

名称:魏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文号

主题分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07-26

魏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我局为社会及公众服务的水平,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享政府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魏县公安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应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本行政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 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公开内容

1、部门职能类

包括公安局职能介绍、局领导班子分工、电子邮箱、部门职能等(含下属单位)。

2、内设机构类

包括内设机构的职责、负责人等。

3、部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类

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省政府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市政府规章、县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4、业务管理类

包括业务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

(二)公开方式

1.魏县公安局通过本网站设立信息公开栏、公共查阅室或公开查阅点等方式,方便公众进行政府信息检索、查询、复制。

2.政务新媒体

新浪微博“魏县公安网络发言人”、微信公众号“魏县公安”、抖音平台“平安魏县”

(三)公开时限

魏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魏县公安局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由魏县公安局答复申请,受理机构为办公室,联系电话:3517575;地址:魏县长安大道129号;由公安局各部门答复的申请,受理机构为各公安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

  (二) 受理申请的时间

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受理申请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30-17:00。

  (三)公开程序

  1、申请人公开的提出

  2、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2)通过信函、传真等提交申请

  (3)通过口头提交申请

  3、申请公开的处理

  (1)审查(2)登记(3)答复

  三、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公开义务,可以向我局纪检监察室投诉,也可以向纪委监委投诉。县纪委监察局电话:3517575-2534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魏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

(个人)


单位或职业


法人或

其他组织

机构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或代 理 人

姓   名


单位或职业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申请信息情况

文件名称


文号


内容描述:

所需

信息

用途


信息的载体形式(单选)

纸制  电子邮件 

信息的获取方式(单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1.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提交申请表时,公民须提交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