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2259
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文号:
主题分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2-12-09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面、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魏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申请人可以在魏县党政网(http://www.wei.gov.cn/)上查询《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本局动态政务活动信息。
2、本局制发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文件、通告。涉密文件不予公开。
3、机构职责。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公开形式
1、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网上公开的形式对政府工作信息进行公开,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魏县党政网公开。
2、政务新媒体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开时限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东壁西路66号
邮政编码:056800
联系电话:0310-3513754。
(二)申请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采用书面形式当场提出申请。如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理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1)审查。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一是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是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三是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掌握该政府信息的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四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五是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三)收费标准及减免规定。
本单位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的标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政府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