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5-24767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魏财农〔2025〕2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25-02-27

魏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

为支持做好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5〕9号)现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0万元,其中1.用于支持肉牛纾困解难22万元;2.支持产业园区建设528万元。该项资金预算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同时,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按照《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3〕34号)等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要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认真落实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财农〔2022〕34号)和河北省乡村振兴局等三部门《关于使用衔接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冀乡振联〔2023〕26号)要求,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落实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关于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农牧发〔2024〕16号)要求,统筹资金谋划实施好肉牛帮扶产业项目,推动调整优化养殖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三、认真落实《河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冀财农〔2024〕82号)要求,组织实施好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监控,做好绩效自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此次下达的省级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市县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管理,组织开展好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魏县财政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