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638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魏财农〔2024〕25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24-12-13
县水利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4〕101号)、《河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冀财规〔2022〕7号)和省水利厅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现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0.78万元。
一、请你单位收到文件后,要按照规定做好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资金分解下达文件请于2025年1月5日前抄送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二、本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补助资金额度,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会同有关部门填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与于2025年1月31日前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及绩效评价的依据。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有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帮扶的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储备和质量,确保资金下达后尽快安排使用。要密切跟踪资金执行情况,加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魏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