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202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的通知

文号:魏财农〔2024〕15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24-07-09

魏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的通知

县水利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的通知》(冀财农〔2024〕63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90万元(防灾救灾第六批,用于2024年魏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重点用于开展抗旱防灾救灾相关工作。该项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15”抗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救灾资金纳入2024年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请你单位收到补助资金后,按照单独下达的预算指标文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认真做好抗旱救灾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你单位认真填报《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备案表》,并于7月8日前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备案。绩效目标填报要与抗旱相关工作对应,与投入金额相匹配,清晰反映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的使用效果,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本地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严格资金使用管理。请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救灾资金拨付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救灾资金,在确保资金合规使用的情况下,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魏县财政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