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2405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魏财农〔2022〕57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23-01-06

魏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林果开发服务中心: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执行进度,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冀财资环〔2022〕104)号,现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用于国土绿化、省级储备林贷款贴息、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再造三个塞罕坝林场、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湿地保护、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现代林果花卉产业建设等。该项资金收入分类科目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分类科目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对于此项资金,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脱贫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使用资金。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8〕40号)相关要求,各市(县、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依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可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

对于使用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资金,要按照地方政府债券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券应当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时要严格按照发行的项目执行,并且要形成对应的公益性资产。因此,纳入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的省级财政涉农资金中,使用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资金要按照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要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魏县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


附件1





















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市县部分)




















单位:万元
市县名称预算代码合计林业改革发展补助

一般债安排一般财力安排
小计张承坝上地区植树造林太行山绿化及其他重点区域奖补造林绿化重点奖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太行山绿化及其他重点区域奖补造林绿化重点奖补-省级森林乡村奖补造林绿化重点奖补-森林城市创建奖补造林绿化重点奖补-村庄绿化提升村造林绿化重点奖补-古树名木试点建设补助资金造林绿化重点奖补-省领导义务植树基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再造三个塞罕坝林场项目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贷款贴息河北省重要湿地建设项目林草湿综合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种苗工程建设项目现代林果花卉建设项目植被恢复费项目项目备注
魏县130434144.75144.75
63

10
1615




0.75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