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1551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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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资环〔2022〕39号),现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48万元,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401 生态保护”。收入请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0 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市县筹措安排的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范围,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控。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有关市在收到资金文件后,应及时将资金下达相关市辖区。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此项资金用途,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要优先使用本年度资金,在确保资金合规合理使用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确保2022年年底前支出完毕、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请严格按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76号)等有关规定使用资金。
三、请对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同时,要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
魏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