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1550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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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资环〔2022〕44号),现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0万元,用于造林补助。收入请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严格按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39号)等有关规定使用资金。我县是脱贫摘帽县(原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此项资金用途,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在确保资金合规合理使用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年底前支出进度不低于95%),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冀政字〔2018〕40号)要求,各县(市、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依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可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
四、请对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同时,要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魏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