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866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21-12-24
水利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1〕130号)要求。现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水利”。
一、根据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工作要求,统筹安排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确保重点任务支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在各支出方向间调剂使用资金。
二、按照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21〕53号)要求,45个国定脱贫县可以统筹整合使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其中安排用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面的除外。
三、请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魏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魏财农[2021]30号.pdf
魏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