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19715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
文号:魏财农[2020]8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21-04-06
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
为支持做好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1〕14号),现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暂定名)1000万元。该项资金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
三、脱贫县资金使用管理可按照2021年确定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执行。
四、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魏县财政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