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19617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
文号:魏财农〔2021〕4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21-02-07
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
为支持做好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0〕153号),现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暂定名)预算8329万元。该项目资金预算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
三、脱贫县资金使用管理可按照2021年确定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执行。
四、根据此次下达的额度,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组织开展好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魏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