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19481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文号:魏财农〔2020〕42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21-01-05
农业农村局、农业服务协会办公室: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0〕140号),现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具体下达情况见附件。该项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为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脱贫摘帽县(原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中央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二、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8〕40号)要求,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依据本地产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可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预算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xls
2.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pdf
魏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