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0-18676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
文号:魏财农[2020]20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20-06-24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冀财资环〔2020〕40号),结合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现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10万元,专项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此项资金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按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22号)等有关规定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8〕40号)要求,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依据产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可在同一大项内调剂使用。
魏县财政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