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490
发布机构: 乡村振兴局
名称: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魏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19-07-09
魏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实 施 方 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成效,发挥整合涉农资金最大效益,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精神,结合我县脱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及编制的必要性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利用上级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限,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目标任务及综合效果
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以完成年度脱贫任务为目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可根据巩固脱贫成效需要,将整合资金适当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整合资金范围及规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21号)及市相关部门要求的整合涉农资金范围进行统筹整合,统筹用于我县脱贫攻坚工作。
2019年,我县纳入整合财政涉农范围资金30674万元,根据我县脱贫攻坚需要,实际需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036万元。
(一)中央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内的中央资金19580万元,实际整合使用5176万元。
(二)省级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内的省级资金8936万元,实际整合使用6702万元。
(三)市级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内的县级资金236万元,实际整合使用236万元。
(四)县级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内的县级资金1922万元,实际整合使用1922万元。
三、建设任务
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紧紧围绕年度脱贫任务,严守现行扶贫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并优先用于有助于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的产业发展项目。
2019年,我县实际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036万元,其中安排产业扶贫项目资金7962.7万元,基础设施项目资金5615.3万元,金融扶贫项目资金5万元,雨露计划等其他项目资金453万元。
(一)产业扶贫项目
安排产业扶贫项目资金7962.7万元,主要用于:
1、扶贫车间资金2656.2万元,用于24座扶贫车间建设项目补贴,建设规模约20400平方米,计划带动贫困户230户,每户贫困户年均增收8000余元,扶贫车间产权归项目建设贫困村所有;
2、家庭手工业补贴资金273.6万元,计划补贴缝纫机约843台,计划带动贫困户约843户,户均增收10000余元;
3、种植业补贴项目资金311.06万元,计划带动271余户贫困户通过建设日光温室大棚34560平方米、培育棚10000㎡,出菇棚30570㎡及种植经济槐树118.45亩增收,户均增收10000余元;
4、贫困户种植密植梨(桃)补贴2487.55万元,计划带动5785户贫困户通过种植5615亩密植梨、170亩密植桃增收,户均年增收5000余元;
5、食用菌扶贫产业项目1594.49万元,贫困户参加生产获得经营效益,计划带动约1329户贫困户种植食用菌增收,户均年增收10000余元,产权归项目建设贫困村所有;
6、贺祥社区两区同建项目19.8万元,用于贺祥社区两区同建扶贫车间厂房建设,预计带动贫困户20人,户均增收8000元,产权归项目建设贫困村所有;
7、密植梨种植配套项目建设项目620万元,用于建设密植梨扶贫产业园区水肥一体化设施1466亩,安装太阳能杀虫灯80盏,铺设园艺地布1466亩,带动贫困户913户,户均年增收2000元,产权归项目建设贫困村所有。
(二)基础设施项目
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615.3万元,主要用于:
1、道路建设项目资金3910.09万元(含扶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产业路资金600.6万元),硬化道路368822㎡,受益5405户;
2、路灯项目资金567.66万元(含扶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54.2万元),共安装太阳能路灯4802盏,受益贫困户3083户;
3、排水项目资金268万元,共铺设下水道5550米,铺设排水边沟3100米,受益贫困户650户;
4、便道砖项目资金376.95万元,共铺设便道砖49865㎡,受益贫困户847户;
5、路沿石项目资金3.6万元,铺设路沿石978.9米,受益贫困户53户;
6、贫困公厕建设项目资金489万元,建设公共厕所163座,受益贫困户10000户。
(三)金融扶贫项目
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万元,;
(四)其他项目资金453万元
1、雨露计划资金300万元,补助贫困大中专及职业教育学生1000名,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
2、项目管理费39万元;
3、培训费114万元,计划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1500人,通过开展培训,使贫困户掌握必要的生产技能。
四、项目实施
(一)建好项目库,精准安排项目。项目库建设要规范、精准,紧紧围绕脱贫成效精准安排项目,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建设项目库,围绕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具体的项目建设任务,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项目资金,确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安排精准。纳入整合方案的项目由县扶贫部门在县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择,将符合现有目标标准的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整合方案。要统筹安排各类扶贫项目,形成攻坚合力,避免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与社会帮扶等其他资金安排的项目简单重复。
(二)明确责任部门,实施精准帮扶。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合理使用整合涉农资金,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任务,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尽可能将整合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并确定项目实施责任部门。
所有统筹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均必须由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批复后实施。
(三)加快项目实施,确保资金安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批复后,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质量,做到快实施、快验收、快报账,杜绝资金闲置现象的发生。县审计、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重点检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落实及资金绩效情况。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县整合办要切实负起责任,定期向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合资金方面出现的问题,加强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力度,把握好整合涉农资金工作全局,加强统筹整合后的资金使用管理,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规划衔接。有关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规划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应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准。
(三)坚持公开公示原则。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方案制定后,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县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附件:1. 魏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