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3818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名称:魏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主题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4-01-16

魏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魏县司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和政策要求,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加强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坚决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举措,明确信息公开的作用和意义,成立了专门组织,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了实处。

全年重点对机构职责、公开指南等情况进行了公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接到对本部门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0

0

0

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信息接收不够及时,具有延后性;二是政务新媒体信息缺乏时代先进性、全面性,不能全方面的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栏目和公开指南,增强信息及时接收能力,加大政务公开人员的技能学习力度,培养政务公开人员对信息的洞察力,了解全面,查漏补缺。全方位的增加信息来源,进一步加大公示力度,丰富网上公示的内容,提供更加优化高质量服务,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推动我单位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魏县司法局

2024年1月16日



魏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魏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