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2419

发布机构: 魏县卫健局

名称: 魏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号

主题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3-01-28

魏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魏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成立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注等,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出大量工作,

2022年,我局重点对工作动态、公开指南、政策解读、疫情防控、卫生健康服务、双随机一公开、公告公示等情况进行了公开。通过党政网、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日常工作动态、环保监管、行政执法公示、部门预决算等信息3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按照县政府有关要求,依法、有序公开行政信息,切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充实;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需要进一步细化,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形成长效机制。

(二)改进情况

1.不断深化认识。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打造良好的服务型政府形象。

2.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不断细化、规范工作机制、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