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1131

发布机构: 魏县公安局

名称:魏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主题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2-01-27

魏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圆满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工作机制,魏县公安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政治处主任刘瑞锋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定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工作,协调指导相关业务警种部门开展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全面落实各项政务公开。

  (二)、加强培训学习,强化服务意识。

  为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有效的开展信息实时发布,推动依法行政,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晓度,保证公安工作的保密安全性。2021年初,魏县公安局党委会专门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研究部署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谋划,本着服务群众,惠民保平安的原则,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最迫切,最需要的实际问题,实施对外公开发布消息,加强公开的时效性,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魏县公安局还专门组织相关部门教育培训,通过认真学习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工作措施,同时开诚布公适时发布工作动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增强服务意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三)、找准工作实际,推动依法公开。

  1、积极推进网上平台公开工作。魏县公安局积极依托互联网党政网信息公开平台,严格落实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由政治处牵头,组织指挥中心、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办公室,按照信息公开目录中的各项工作定期上报政务公开内容,以群众满意度为准则,积极对外公开,适时发布了很多群众想了解的热点问题,并向社会公开了大量公安工作,接受了群众公开事项的要求,得到了群众的满意。

  2、通过魏县党政网推进公开工作。魏县公安局通过向魏县党政网上传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达到便于群众阅览、查找、办事的功能。

  3、充分利用公安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平台发布公开工作信息。通过微博、公众号、抖音发布案件预警、安全防范、法制宣传、动员协查、警情通报等,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赢得了网民的热情参与和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的问题:相关信息内容涵盖不全,缺少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等要素内容。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后,做到立行立改,马上组织专人进行内容的收集、整理,并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魏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