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6734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主题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9-01-04

魏县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各年度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立足财政职能、落实工作职责,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和制度建设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2018年我局调整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同步督促检查,上下联动,逐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规范和完善制度建设。我局制定了《财政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并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明确了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以及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广泛宣传,扩大法律法规公开范围

(一)发放相关法律法规读本。我局向各预算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事业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公开基本覆盖所有行政事业单位。

(二)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我局通过网络等有关载体,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主动了解、积极学习《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全面实施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

(三)积极公开财政规章制度。近年来我局通过发文、网络公开等形式,先后公开了财政部门预算改革、财政专户管理、存量资金管理、政府采购改革、投资评审改革、PPP改革、绩效预算制度等规章制度,推动各预算单位了解我县执行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国有资产管理及“小金库”治理等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各预算单位自觉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意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三、明确职能,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力度。2018年10月,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复了我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我局按照预算法规定,于20日内在魏县党政网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了本级人大代表报告、决算公开说明、名词解释及所有决算公开表,并对74个县直一级预算单位及21个乡镇的部门决算进行了批复。截至11月底,县直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及乡镇已全部在魏县党政网预算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开。

(二)优化业务流程,推进责任、权力清单制度。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行政职权清理、审核工作,开展流程再造,编制责任、权力清单,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信息网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相关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信息。

 四、扩展渠道,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果

(一)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财政局构建了“魏县财政”公众微信号极大的便利了我局公布各项政务信息,同时也方便了社会各界及时查询涉财信息。

(二)主动接受各方监督。通过办公电话、微信平台,网络贴吧,及时回复各方关切,特别是在涉农资金、民生资金、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同时,及时、细致地回复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解释,财政政策公开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中,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和深入,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充分和完善,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还不够到位。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和内容。拓宽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内容和范围上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加快政务公开电子化建设,加强与网民、群众的互动。二是进一步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快理顺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逐步细化,落实到个人,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