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518
发布机构: 魏县应急管理局
名称: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魏安办〔2021〕41号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2021-09-14
魏安办〔2021〕41号
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重点企业: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双控”机制建设,确保全县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县安委办结合近期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和魏县实际,现制定《魏县“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请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
魏县“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针对当前各地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全县“中秋”“国庆”期间全县安全稳定,按照近期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结合魏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全力推动全县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使各行业领域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全县安全稳定。
二、排查时间及排查范围
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是:
(一)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建材及其生产、储运、经营等各类设备设施;
(二)道路交通、通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站点、场所重点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三)建筑施工、电力等企事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四)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及设施;
(五)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敬老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涉氨制冷、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七)木材加工、面粉加工、商砼、纺织等涉尘企业的安全监管等;
(八)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三、排查方式
(一)以企业自查自改为主;
(二)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暗查暗访、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违规违章行为;
(三)可以通过政府或企业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参与排查隐患等方式进行。
四、排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情况;
2、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情况;
4、落实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
5、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情况;
6、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燃气、学校、旅游、特种设备、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安全用电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和整治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内容。
1、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现场管理,各类重大危险源点监测监控,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场所的检测报警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施的设置及安全可靠情况。(由县应急、公安及相关部门负责)
2、建筑施工、燃气。在建施工工程建设项目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等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燃气企业安全运营情况,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液化气站、加气站等情况。(由县住建部门牵头负责)
3、道路交通。要提前做好客流预测和分析,制定周密的节日运输方案,督促各运营单位对各类运输工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严查超员超速超载、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带病”运行和疲劳驾驶等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管理情况。(由县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由县消防、文广旅、供电等部门负责)
5、旅游。要加强对大型公园、游玩景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针对游玩景点局部爆满提前做好疏导方案,合理控制人流密度,严防拥堵踩踏伤人事件发生。
6、教 育。学校安全管理、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水、电、暖、气设施设备等内部安全管理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由县教体部门负责)
7、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涉氨制冷企业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企业在用锅炉检测检验,是否存在非法制造、安装和改造现象。(由县市场监管及有关部门负责)
8、有限空间。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底数是否清楚,问题是否解决,以及有限空间作业“三个必须”是否落实。即: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落实;作业前培训和应急演练是否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是否落实,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电力、农业机械、水利、卫健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全面抓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五、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边执法、边整改、边复查、边销号的方式。分3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9月14至9月20日)。
县安委办制定《魏县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的工作方案,要对“中秋”“国庆”期间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所有行业领域企业,要认真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9月21日至10月21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采取专项督导、抽查暗访、执法检查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采取“零容忍”,对于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和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坚决予以停产关闭。
(三)总结和巩固提高阶段(10月22日至10月31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对隐患大排查和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进一步巩固隐患大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中秋”“国庆”将至,人员、车辆流动量加大,各类节庆活动增多,是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把这次隐患排查整治作为促进工作、保障安全、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严密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二)制定方案,细化内容。各乡镇(街道办)、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认真制定详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查什么、谁来查、怎么查,要有别于日常排查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把最不放心、最危险的单位和部位作为重中之重,深查细究,消除隐患。各单位工作方案于9月15日前报县安委办(县应急局307房间)。
(三)加强督导,注重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专项督导、抽查暗访、执法检查等形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所有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要把严格执法作为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手段,对发现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依法严格查处。对工作态度消极,甚至推诿扯皮的要约谈警示,对由于不作为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此次隐患排查整治要以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强化基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双控”机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中秋”“国庆”期间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广泛宣传。行业主管部门在督导检查和企业自查自改中要善于运用外地典型事故案例向企业、向职工宣讲危害和教训,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作用,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效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举报事故隐患单位。对排查不认真、走过场,有隐患不整改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导致发生事故造成影响的,依照相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乡镇(街道办)、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将“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于10月31日17点前报县安委办(县应急局307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