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711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名称: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1年第四季度申请保障性住房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的公示
文号:
主题分类:保障性住房
发布日期:2021-12-15
魏县住建局
关于对2021年第四季度申请保障性住房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的公示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2013〕179号)的有关规定,本县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魏县城区内常住户口;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20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含)以下;
三、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
四、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五、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医务工作者及乡镇教师;
各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前对各单位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员情况进行了公示,经对举报情况进行审查后,下列15户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如对公示的家庭情况认为不符合保障条件,请于2021年12月30日前书面反映或面谈、电话等形式举报。
联系地址: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3396001 3399118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