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0-18613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名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文号

主题分类:公共文化体育

发布日期:2020-06-04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邯郸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不断提高我县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保障措施,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社区动员有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以全市创建示范区为契机,全面提高我县城乡文明程度,增强城乡发展活力,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为建设邯郸东部区域次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明确政府主体责任,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有验收,确保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错位发展,突出特色,科学编制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科学规划县、乡镇(街道办)、村(居)三级全民健身发展网络布局,做到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定位准确、措施得力。

——坚持协同推进。运用多种手段,调动各方力量,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庭和居民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参与度,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实现共建共享。

——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身的突出问题,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要为民、便民、利民,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运动健身和健康生活的新期盼、新需求。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达到《邯郸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所确定的目标,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功能明确、网络健全、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提供主体更加多元,服务产品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广大群众基础体育权益得到更加完备的保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程度显著提高。

二、实施步骤

按照“三步走、三确保”,全力推进实施。

第一步(2019年12月—2020年1月):部署发动阶段,确保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局良好。

深入调研分析,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体育设施发展规划,落实和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动员大会,专题安排部署一年建设、一年巩固提高的主要工作,明确任务目标,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凝聚共识,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推动落实,确保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起好步、开好局。

第二步(2020年2月—2020年12月):建设发展阶段,确保建成特色鲜明的魏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围绕创建任务目标,集中力量、加大投入,按创建要求、按质量标准、按时间节点,着力推动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不断丰富群众身边健身赛事活动,逐步壮大社会体育健身组织,提高群众健身科学指导水平,大幅提升健身服务信息保障能力,全面完成各项既定的任务目标,建设成特色鲜明的魏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步(2021年1月—2021年12月):巩固提升阶段,确保扩优势上水平争创全市全民健身模范县。

巩固发展创建成果,持续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快乐体育、和谐体育、民生体育,形成全民健身蓬勃发展的生动局面,积极争创全市全民健身模范县。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

1.优化体育场地设施布局。按照我县城市发展定位,结合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要求,规划全县体育场地设施布局,构建城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网络体系。在城区布局体育场、滑冰馆、游泳馆、足球场、全民健身广场、体育公园等,利用水系、公园建设健身步道;在各乡镇(街道办)建设室内、室外小型体育设施,实现全域体育设施全覆盖;充分利用居民住宅区和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开发健身设施,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设置小型多功能球类场地、小型棋类场地等小型室内外健身场地,有效补充全县体育设施网络布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办)

2.着力推进大中型体育场馆建设。加快推进体育场、滑冰馆、足球场等场馆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体育健身设施,进一步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场地,改善体育竞赛训练条件,提升承办大型活动和大型赛事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办)

3.加快推进体育公园广场建设。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第560号令)规定,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健身器材。2020年底前,建成1个体育公园和1个健身广场。(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乡镇、街道办)

4.加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社区至少建成1套全民健身路径。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配建全民健身设施要求,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主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对居民住宅区配置的全民健身器材,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人,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丰富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构建城区“10分钟健身圈”。(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沙口集乡、南双庙镇、野胡拐乡、前大磨乡、街道办)

5.持续推进乡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室外活动场地配置篮球架、足球门、羽毛球柱,配置1套全民健身路径。每个村(居)至少建成一个标准篮球场和2张乒乓球台或1套全民健身路径。充分利用农村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推广建设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增设体育健身活动场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办)

6.突出特色项目场地设施建设。充分发挥邯郸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优势,大力推进校园足球场地建设和对外开放,带动和促进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加快推动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实际,高标准建设冰雪场馆。结合智慧城市、绿色出行,规划建设至少2条城市健身步道。结合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的优势,鼓励和引导旅游区、乡村旅游区等根据自身特点,建设一批体育与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农业等融合的特色健身休闲设施。(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办)

7.加强体育场地设施管理运营。推行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推进现有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盘活场馆资源,增强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扩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开发“互联网+场馆”,发展健身休闲智能设备、装备和软件,构建场馆智能管理平台,有效整合体育场馆资源,向公众提供更便捷的健身休闲服务,提高体育场馆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益。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探索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民营体育健身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多渠道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鼓励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安全服务体系,切实做好已建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与升级换代,确保健身群众使用安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办)

(二)加强体育组织建设

8.全面推行“4+X”体育组织建设模式。建立健全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等4个协会,全县至少建设10个以上运动项目协会。(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办)

9.大力发展行业人群体育协会。鼓励发展各类社会体育组织,引导民间自发体育组织规范有序发展,审批部门登记的体育社会组织及群众自发型体育组织在全县登记备案的社会体育组织数量不少于30个,使体育社会组织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提供中发挥生力军作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总工会、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办)

10.推进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加强健身站点(晨晚锻炼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居)综合服务中心等基层文体组织建设,加大对基层体育组织、民间体育组织、网络组织的引导扶持,探索和构建健身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基层健身组织自我造血、自行运转的模式,着力完善规范健全、功能完备的多元化体育社团网络。到2020年全县健身站点不少于100个。(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办)

(三)广泛开展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1.培育全民健身赛事品牌。延长工作手臂,创新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赛事的组织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扶持各类组织、社会力量办体育,引导扶持精品赛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街道办)

1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依托传统节日、体育赛事、重大庆典活动和民间体育资源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普及性强的群众体育活动,实现“周周有活动、月月连成片、四季不断线”。打造“一地一品”、“一县多品”的群众体育品牌活动,提高太极拳、陆地冰壶、轮滑、滑雪、滑冰、足球、自行车、广场舞等品牌活动的群众参与度和品牌影响力。探索多元办赛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以市场化的方式和手段,提供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大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加强职工体育活动,关爱特殊人群的体育活动。全县至少打造5个以上特色品牌活动,规模要在500人以上,各乡镇(街道办)每年至少举办4次以上体育活动,各村(居)每年至少举办2次以上体育活动。坚持经常性体育活动和重大节日体育赛事并重,突出元旦、毛主席题词日、全民健身日等重大事件节点,精心组织开展好系列全民健身活动,使我县的全民健身活动逐步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村局、县总工会、县直机关工委、各乡镇、街道办)

13.促进体育竞赛与文化表演互动融合。以观赏性较强的运动项目为突破口,创作开发体现中华优秀文化、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竞赛表演精品。支持举办各类体育庙会、表演赛、明星赛、联谊赛、对抗赛、邀请赛等,推动体育竞赛与文化表演相结合。打造太极拳、武术、围棋、象棋等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竞赛表演品牌项目。(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办)

14.加大冰雪运动普及力度。大力推进群众性冰雪运动“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广泛开展群众冰雪健身活动,确保每年参加冰雪运动人数增幅在30%以上。积极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开展冰雪运动项目比赛,创建校园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和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依托自身资源开办冰雪运动培训学校,谋划建立青少年冰雪运动体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青少年接受校外冰雪运动培训,培养和输送冰雪后备人才。优化冰雪竞技项目审批,加快冰雪运动场馆建设,积极举办和参加重大冰雪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办)

(四)加强科学健身指导

15.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到2021年公益性社会指导员突破800人,具备职业资格社会体育指导员突破80人 。加强体育指导员再培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和志愿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工作开展中的组织指导作用,逐步建立遍布全城、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化群众体育网络组织,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健身体验。(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办)

16.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立足体医结合,体校结合,积极探索健身和健康融合中心的模式。推动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建设,到2020年建成。建立稳定的国民体质监测专业队伍,经常深入基层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和运动健身指导,积极引导公众树立健身、健康新理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身体健康为中心,积极推广依据个人体质测试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处方,为群众提供专业的健身健康指导。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谋划建设集体育健身、健康文化宣传、科学健身指导、体质健康监测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健康促进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专业的健身健康指导。(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办)

(五)完善信息服务保障

17.建立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基础设施统计制度,推动建设电脑网络及手机移动设备的平台,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数据库和工作台账,为群众提供包括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健身组织、健身指导等系统全面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清单,方便群众查询健身信息、预定场馆,开展学习体验,互动交流等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办)

18.加强全民健身信息服务。依托县电视台、网络、报刊等媒体平台,通过举办赛事、培训、论坛等,传播健身场地设施信息、健身指导、比赛、健身活动开展等信息,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设立本地健身器材免费维修和监督电话,实现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街道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统一领导,齐抓共管。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及分管副主任、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魏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街道办参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全面领导创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工作,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督导检查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严格绩效考核和评估。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制定和落实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育组织发展、新建小区和居住区健身场地“四同步”等保障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为创建提供有力保障。

(二)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部门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为促进我县建设任务的落实,积极争取省、市资金配套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智库服务、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切实提高省市补助资金和各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相关优惠政策,多措并举,确保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到位。

(三)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市体育局、县政府共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工作机制,深化沟通衔接,确保共建工作有序推进。要以邯郸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为引领,把改革创新贯穿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群众共建共享的体制机制,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动力活力。切实转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方式,在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制度构建、资源配置等方面下更大功夫,实现从简单粗放型向高效集约型、单一化供给向多方位服务转变,形成彰显公共服务内涵、符合魏县实际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手机平台,广泛宣传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建设。通过专栏讲座、公益广告等形式,推广普及科学健身相关知识,引导群众不断提高健身意识,培养运动喜好,扩大体育消费。强化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先进创建经验做法,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预期成效,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健身、健康人人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要按照各自分工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跟踪督查,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整体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反映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多方监督在内的监督机制,确保本实施方案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