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16752

发布机构: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名称:魏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案

文号

主题分类:公共文化体育

发布日期:2018-01-03

魏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案

魏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案


一、魏县文化遗产基本情况

1、非物质文化遗产

1)国家级非遗项目3项。分别是:土纺土织、冀南皮影、冀南四股弦。

2)省级非遗项目5项。分别是:申家饸饹制作技艺、花布染织技艺、魏县梅花拳、冀南鼓吹乐、魏县孩模烧制技艺。

3)市级非遗项目9项。分别是:落腔、背阁、泥塑技艺、花鸟字画、柳编、梨木厨具制作技艺、魏县大平调、回隆六合拳、少林太祖侠客刀。

(四)县级非遗项目46项。分别是:裴香斋的故事、黑老张的故事、郭书玉的故事、自焚祈雨传说、燕青的传说、王北沙的故事、龟驮城、蓝桥会、娘娘庙的传说、贤孝门的传说、送羊、圣贤愁、水淹歌、打北皋、花喜鹊尾巴长、柳梢青、高跷、坠子、搁方、纳子、踢方、剪纸、版书字画、神码、扎染花布技艺、陶哨烧制技艺、面塑、变花、煎饼、刺绣、正月十六烤薪火、腊月二十三祭灶王、正月二十五添仓、7月七,乞巧节、鸭梨传说、潘美的故事、舞狮、舞龙、豫剧冀南派、长拳、打花棍、沙包、拔河、拐子塘(芝麻糖)、扒糕、四股弦制作技艺等。

2、物质文化遗产

1)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北皋镇南刘岗刘氏家族墓地。

2)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分别为:魏县故城墙遗址、吉祥寺遗址、大渡口玉皇遗址、观音寺遗址、白佛寺遗址、城隍庙遗址、张公瑾墓、崔东壁墓、沙口集王氏墓地、秦师石塔、二十八烈士公墓、裴香斋祠堂等。

3)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分别是:“三世二品”石刻、崔野冲革命旧址、蔡小庄武装革命暴动旧址、魏县烈士陵园、周总理视察漳河村旧址、利公济急御匾、胡贯寺、玉帝祠庙碑、蛟龙庙、魏县文殊寺、张辉屯惨案井、北辛庄战汗遗址、赵村汉代遗址、旧魏县遗址、北留固石灰窑、碧霞元君祠、郭思极墓、抗战功勋苗德渭墓地、崔允昭墓地、玉皇阁、临漳寺、丹珠夜游台遗址、双井渡口旧址、鄜州游击闫飞鹏墓地、王从吾故居等。

3、魏县其他文物遗存

文物遗存有:军寨村运粮寺,北留固石灰窟,第六店村的丹珠夜游台、碧霞元君庙、皇姑坟、琉璃井,南辛庄粮站码头、北辛庄战汉遗址等。

其中:北留固石灰窑、丹朱夜游台、碧霞元君祠、北辛庄战汉遗址为县级文保单位。

二、建立组织 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魏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刘猛担任,副组长由副科级干部纪德锋担任,成员由文化股、办公室、文化馆有关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德锋同志兼任,成员由刘章成、刘丽英、李瑞雪同志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我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日常工作。

三、保护传承方案

1、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多措并举,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坚持“在发展中传承、在开放中保护、在创新中培育、在包容中涵养、在传播中弘扬”。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宣传、展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相继举办了“非遗进万家”活动、国家级非遗四股弦剧目展演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等; 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土纺土织为依托,以魏县郭家坊土纺土织有限公司为基础,规划建设郭家坊小镇,主要建设生产基地、产品研发、技艺展厅、传习所等;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冀南四股弦为依托,以魏县境内四股弦剧团为基础,整合县内外四股弦资源,建立魏县四股弦演艺中心,同时建设魏县四股弦培训基地。将魏县打造成四股弦的集聚地和演艺中心;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布染织技艺为依托,以魏县霍家手工花布印染有限公司为基础,建立魏县花布印染展览馆、传习所、生产基地等;组织申家榆面饸饹走乡村、进学校,展示榆面饸饹制作传统技艺,并在农历每月初九日定为尊老敬老爱老活动日,定期在申家饸饹园区举办敬老活动,为老人发放礼品、免费品尝申家榆面饸饹面;多方位组织省级非遗项目魏县梅花拳开展全面健身活动,更好地展示、保护、传承梅花拳技艺,以魏县刘庄梅花拳武校为基础,建立魏县梅花拳武术培训基地,让梅花拳武术技艺走向农村、社区、军营、学校等。

积极申报各级类别的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园区,目前,我县拥有省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1个(魏县漳南传统棉纺织技艺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4个(魏县郭家纺土纺土织有限公司、魏县龙翔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魏县霍家手工花布有限公司、魏县梨加班徒果木工艺品有限公司)。其中,魏县霍家手工花布有限公司已成为天津工业大学的教学培训基地。

2、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方面。按照习总书记对文物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为工作方向坚持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1)明确责任。各乡(镇)长、县直有关单位一把手是本辖区文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文化站长、县直有关部门主管副职为本区域内文物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并具体负责安排本区域内文物系统的安全巡查及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每月14、28日5点前将巡查结果向魏县大运河文化带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领导小组汇报。2)签订责任状。与各乡(镇)、及县直各有关责任单位签订《魏县大运河文化带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责任状》,明确任务、压死责任,确保本辖区内文物状况安全不出问题。3)建立文物安全网格化管理。压死责任,实施文物安全状况汇报制度。各乡(镇)文化站、县直各有关部门每周五前,向魏县大运河文化带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本辖区内文物安全状况,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4、抓好关键节点安全防范。重点抓好春节及明春清明节各地群众扫墓祭祖活动期间,这时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各乡(镇)文化站、县直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辖区内文物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险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单位、部门、岗位和具体人员。对集中燃放鞭炮和焚烧香、纸、烛的场所,要进行规范化管理,确定责任人,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防止险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