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16611
发布机构: 魏县卫健局
名称:魏县卫计局部门职责登记表
文号:
主题分类:卫生计生服务
发布日期:2018-10-03
魏县卫计局部门职责登记表
部门名称:(盖章)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科室 |
备注 |
|
1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对卫生工作实行全行业、属地化管理。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
办公室
|
|
|
研究制定全县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
|||||
卫生宣传 |
|||||
2 |
研究草拟全县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改革措施以及重大疾病防治、初级卫生保健、卫生人才培训等单向规划,并组织实施。 |
制定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并实施。 |
医政股 |
|
|
3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
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
人事股 |
|
|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
|||||
4 |
大力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巩固和提高农村基层卫生队伍,积极稳妥地推进卫生扶贫工作。 |
负责组织实施系统内基础建设与设备采购工作。 |
财务股 |
|
|
制定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计划提高农村卫技人员业务水平。 |
医政股 |
|
|||
5 |
贯彻“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落实各项预防保健措施,加强基本预防保健服务、疾病控制和社区预防保健管理。 |
1、负责疾病预防与控制:传染病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实施计划免疫、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寄生虫、地方病及流行性因素预防与监测等。 |
疾控中心 |
|
|
2、负责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
|||||
3、负责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疫情监测与控制及健康相关因素的信管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等。 |
|||||
4、负责健康因素监测与控制:开展对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等五大卫生监测与评价。 |
|||||
5、负责开展常规性生化理化检验、健康体检等。 |
|||||
6、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
|||||
7、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检查指导基层卫生机构的卫生防病工作等。 |
|||||
6 |
加强对消毒产品、医疗机构、采供血单位、劳动卫生、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工作。 |
1、承办卫生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工作。 |
卫生监督所 |
|
|
2、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及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承担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行为的工作。 |
|||||
3、负责受理、核实和查处对卫生相关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承担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和执行处罚决定。 |
|||||
4、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采集、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 |
|||||
7 |
加强妇幼保健工作,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河北省母婴保健条例》,逐步扩大孕产妇及儿童系统化管理,深入开展和普及婚前保健、住院分娩、母乳哺养,积极防治妇女、儿童常见病及多发病。 |
1、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孕产妇和儿童的保健工作。 |
妇幼股
|
|
|
2、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的叶酸发放和农村孕产妇补助。 |
|||||
3、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管理。 |
|||||
4、产科质量控制。 |
|||||
5、三网检测。 |
|||||
6、妇幼各项报表。 |
|||||
8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规、标准,实行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和医疗单位从业许可证制度。 |
1、负责医师的注册、变更和注销。 |
医政股 |
|
|
2、负责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审批。 |
|||||
9 |
贯彻党和国家中医方针、政策,拟定我县中医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中医发展规划,依法对中医医疗机构进行执业核准和管理。 |
1、拟订全县中医工作计划、编制中医发展规划。 |
医政股 |
|
|
2、依法对中医医疗机构进行审批。 |
|||||
10 |
加快卫生科技进步,制定全县重点医学研究规划,组织科技攻关。 |
制定全县医疗重点科技项目计划,组织科技攻关。 |
医政股 |
|
|
11 |
制定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法制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 |
制定卫生技术人员道德规范,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
医政股、计生股 |
|
|
负责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
人事股 |
|
|||
12 |
建立完善全县卫生统计信息系统,管理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 |
负责系统内业务数据的统计汇总与上报工作,负责系统内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
财务股 |
|
|
13 |
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蔓延。 |
1、负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抢救工作预案。 |
医政股 |
|
|
2、负责组织全县卫技力量对伤病员进行抢救。 |
|||||
3、组织疾控部门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蔓延 |
|||||
14 |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办公室 |
|
|
15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完成县委、县政府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目标。 |
组织对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我县人口发展战略意义。承担协调全县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调研工作。承担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情况的审查工作 |
规划科 |
|
|
16 |
编制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执行计划的措施、方法并负责督促、检查、指导、落实;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与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与考核。 |
拟定全县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监测分析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 |
规划科 |
|
|
17 |
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鉴定,计生科研成果和避孕节育新技术的推广;乡镇计生服务站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层建设及业务工作培训,指导乡、村避孕药具供应;协同有关部门搞好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工作。 |
拟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免费提供技术服务(上环、取环、外孕补救、结扎术),指导县、乡、村三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监督工作。制定全县计划生育药具发放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计划生育药具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乡镇做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优生优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
技术科 |
|
|
18 |
编制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人口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搞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 |
负责对全县计划生育经费、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督导县级计生事业费、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基建工作的预决算,监督乡镇计生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承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 |
征费办 |
|
|
19 |
承办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 |
承办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 |
办公室 |
|
|
19 |
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 |
制定人口计生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开展乡镇、村计生干部培训 |
人事科 |
|
|
20 |
负责计划生育来信来访,调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案件,并督促乡镇做好信访工作。 |
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和承办上级领导批办的重要案件 |
信访科 |
|
|
21 |
组织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
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已婚育龄妇女的普查、管理、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和生育证办理工作,以及对县直单位年度计划生育完成情况的考核 |
县直科 |
|
|
22 |
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核确认,再生育审批、第一个子女服务卡第、第二个子女服务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 |
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核确认等工作,再生育子女审批、特殊情况的生育审批、第一子女和第二子女生育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落实 |
法规科 |
|
|
23 |
负责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合格证审批核发 |
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的审批、核发和管理工作 |
技术科 |
|
|
24 |
负责组织计划生育并发症鉴定工作。负责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 |
承担组织计划生育并发症鉴定工作。负责申请再生育夫妇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工作 |
技术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