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597142/2018-00257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名称:魏县组织开展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保基金风险全面检查专项行动

文号

主题分类:卫生计生服务

发布日期:2018-09-07

魏县组织开展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保基金风险全面检查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和医保基金安全,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对全省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保基金风险开展全面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冀人社发〔2018〕36号)要求,按照全省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和市安排部署,7月30日,魏县县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工作会议,成立由县委常务、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组织人社、公安、卫计、审计、物价、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四个联合检查组,从7月26日起,对我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保基金风险进行全面检查。
联合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提供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的真实性,包括是否存在伪造医疗文书、处方、票据、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出具虚假诊断证明、结论,骗取套取或协助参保人员骗取套取医保基金问题;是否存在故意放宽收住院标准、虚假住院、诱导住院、空床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无指征治疗、虚假诊断、冒名就诊、冒名报销,门诊虚记为住院(日间手术除外)等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并报销、虚记多记医疗费用、医嘱与检查用药不相符、串换药械和诊疗项目套取医保基金、无确凿依据超量用药、超适应症和禁忌症用药等问题。是否存在未按医疗服务价格乱收费、多收费现象。医疗机构审批、校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具有卫生计生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是否具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许可证及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是否存在违规购买、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情况,药械进销存是否一致。其他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