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10481

发布机构: 人口计生局

名称: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统筹推进婚姻登记、婚前保健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的实施意见

文号

主题分类:卫生计生服务

发布日期:2018-09-20

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统筹推进婚姻登记、婚前保健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的实施意见


魏人口领〔2018〕8号



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于统筹推进婚姻登记、婚前保健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的实施意见

2018年9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统筹推进婚前保健服务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指导意见》和市政府、市卫计委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度融合、优化配置现有资源,统筹做好婚姻登记、婚前保健服务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整合妇幼和计划生育技术资源,进一步简化服务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减轻群众负担,切实筑起出生缺陷综合预防的第一道防线。

二、服务对象、内容及目标

通过婚姻登记、婚前保健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措施,增强群众防范和保健意识,科学规范的为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免费提供婚前保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一)服务对象

1.婚前保健服务对象:符合《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结婚条件,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辖区内,且在本辖区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的。

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对象:县域内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农业户籍人口,包括流动人口。夫妇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为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每孩次可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二)服务内容

1.婚前保健服务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主要包括体格检查、生殖器官检查、婚前医学检查、血型鉴定、艾滋病初筛、静脉采血、妇科超声、风险评估、咨询指导及早孕和妊娠随访等,并建立婚前保健和孕前检查健康档案(见附件)。

2.通过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婚前保健服务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科普知识,传播健康理念,增强他们对健康生育的认知,树立“健康饮食、健康行为、健康环境、健康父母和婴儿”的预防观念,引导他们接受健康知识,转变观念,改变行为,积极主动接受免费健康检查。

(三)服务目标

1.准备结婚和已婚育龄群众优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2.新婚和计划怀孕对象优生健康咨询指导率达到80%以上。

3.婚前保健服务率达到登记人数的80%以上,并呈逐年上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三、服务流程

(一)实现“一站式”服务。在现有的婚姻登记、婚前保健服务的基础上,增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项目,检查地点仍设在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办事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做到“进一道门,办三件事”,即:婚姻登记、婚前保健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一次性完成。

(二)优化服务流程。凡准备结婚的男女青年自愿选择婚前保健服务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具体流程为:男女双方提供本人基本信息,进行登记。登记完毕后领取婚前保健服务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表,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女方到女性科、B超室、化验室;男方到男性科、影像室、化验室等进行各项检查,检查完毕后到婚姻登记室领取结婚证。与此同时,检查结果按要求由相关部门分别录入婚前保健系统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系统,及时上传到有关部门,达到一次检查两次录入,实现检查结果共享的目标。

(三)严格服务档案管理。检查档案要严格落实医疗文书及档案管理制度。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对有关信息数据认真登记,填写要规范,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以及报送。完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设施,形成信息安全技术防护和管理体系,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各乡镇、街道办及相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全民健康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的宣传和传播健康婚育知识,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婚前保健服务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参与工作开展。

(二)协调联动,强化协作。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县卫生计生、民政、财政、妇幼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形成工作合力,构建更加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体系。

(三)明确责任,落实经费。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新婚登记和发证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婚前保健服务项目的实施,所需检查费用由妇幼保健院据实上报财政部门核实拨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由计生部门负责按要求采购一次性所需耗材,并按检查所需及时供付到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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