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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魏县市场监管局发布端午节食用粽子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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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24-06-06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魏县市场监管局发布端午节食用粽子消费提示


  为了帮助广大消费者愉悦、健康地过好端午节,魏县市场监管局提醒您在购买、食用粽子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预包装粽子看标签,规定内容不可缺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要求,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二、新鲜粽子细辨别,科学选购四步走

 购买非预包装的新鲜粽子时,首先,要选择正规商场、超市或市场;其次,查看粽叶是否包惠完好,粽体形状是否完整,确保无霉点、无露米和无变形,棕线应捆扎松紧适度;再者,若粽子有异味,表明粽子已变质;最后,不要过度追求粽叶颜色,粽叶呈墨绿、黄绿、淡黄都属于正常。

 三、科学食用讲均衡,特殊人群应注意

 粽子中脂肪、淀粉含量较高,普通人多吃也容易积食。因此,食用粽子时,最好搭配一些蔬菜、水果、豆浆、汤羹等,既均衡营养,又有助消化。尽管粽子是我国的传统美食,但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宜吃。由于粽子主要以糯米或其他谷类食物为原料,糯米中的淀粉主要为支链淀粉,升糖指数高,糖尿病患者不宜食用。另外,粽子加工时常加入动物脂肪,老年人、儿童和心血管病患者、肠胃消化功能较弱者都应少量食用。有逆流性胃炎的患者应控制食用,以免反酸症状加剧。

 魏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时,要注意核对消费清单,索要正规票据,保存好相关消费凭证。如遇到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2315”或3510315进行投诉举报,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祝广大市民生活愉快、端午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