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3469
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23-11-29
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张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把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当做重中之重来抓,始终围绕全县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生产经营自律与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整改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县食药安办、县市场监管局也把农村食品安全当作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头、放在心头。
各乡镇(街道办)、有关部门尽职尽责,奋力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县食药安办主任和各职能部门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农村食品市场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工作目标,并适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将以农村为销售重点的食品市场一一登记在册,进行重点监管,监督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严把场交易主体资格关。以农村食品批发经营户和农村流动食品送货车为重点,集中整治自律制度不健全、自律制度不落实等行为。监督食品批发经营户不进、不存、不销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做到食品来源合法、可追溯,去向明确。
(三)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酒类、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进和重点整治。集中整治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中贮存不当、索证索票不全、检验报告公示、检验报告检验项目不全等不规范行为;集中整治销售过期食品、不按贮存条件贮存等行为。
(四)以食品标签标识为重点,重点查处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山寨”、傍名牌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食品。突出对农村庙会和集市、中小学周边“山寨”、傍名牌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食品的查处,并追根溯源。突出对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持期、无生产许可证、无食品标签等“五无”食品的检查和清理,坚决打击故意涂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签信息的行为。
(五)深入调研,找准突破口。结合食品安全“守查保”和小作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开展深入调研摸排,全面掌握小作坊的数量、产品种类、环境条件、食品安全状况等基本信息,按照“一坊一档”原则,建立监管台账,以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突出解决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一对一”上门指导帮扶,对标对表,引导小作坊主动改造、规范提升,推动食品小作坊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加强宣传、畅通举报。
(一)大力宣传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二是充分利用 “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大型宣传机会,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鼓励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提醒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
(二)进一步畅通食品安全举报平台。在安排人员24小时接听食品安全举报专线“12331”“12315”“3513754”便于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监督,切实维护好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遏止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在农村食品安全上尽管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会再增动力,再加压力,再上措施,把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