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3469

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23-11-29

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对政协魏县第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张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把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当做重中之重来抓,始终围绕全县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生产经营自律与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整改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县食药安办、县市场监管局也把农村食品安全当作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头、放在心头。

各乡镇(街道办)、有关部门尽职尽责,奋力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县食安办主任和各职能部门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农村食品市场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工作目标,并适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将以农村为销售重点的食品市场一一登记在册,进行重点监管,监督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严把场交易主体资格关。以农村食品批发经营户和农村流动食品送货车为重点,集中整治自律制度不健全、自律制度不落实等行为。监督食品批发经营户不进、不存、不销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做到食品来源合法、可追溯,去向明确。

 )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酒类、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进和重点整治。集中整治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中贮存不当、索证索票不全、检验报告公示、检验报告检验项目不全等不规范行为;集中整治销售过期食品、不按贮存条件贮存等行为。

)以食品标签标识为重点,重点查处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山寨”、傍名牌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食品。突出对农村庙会和集市、中小学周边“山寨”、傍名牌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食品的查处,并追根溯源。突出对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持期、无生产许可证、无食品标签等“五无”食品的检查和清理,坚决打击故意涂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签信息的行为。 

(五)深入调研,找准突破口。结合食品安全“守查保”和小作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开展深入调研摸排,全面掌握小作坊的数量、产品种类、环境条件、食品安全状况等基本信息,按照“一坊一档”原则,建立监管台账,以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突出解决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一对一”上门指导帮扶,对标对表,引导小作坊主动改造、规范提升,推动食品小作坊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加强宣传、畅通举报。

(一)大力宣传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二是充分利用 “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大型宣传机会,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鼓励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提醒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

(二)进一步畅通食品安全举报平台。在安排人员24小时接听食品安全举报专线12331123153513754”便于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监督,切实维护好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遏止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农村食品安全上尽管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会再增动力,再加压力,再上措施,把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