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2116

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推进落实工作方案

文号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22-12-02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推进落实工作方案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推进落实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62号),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突出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努力推进《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结合推进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办法》推进工作总体目标,从印发方案、扩大宣传、调查摸底、建立名录、平台建设、集中培训、全面落实等方面入手,组织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全面贯彻落实《办法》要求,进一步提升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确保推进工作全面落实。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强化宣传力度(2022年10月底前)

1.制定方案。根据省局工作实际,结合《办法》推进工作落实的相关要求,省局制定推进落实《办法》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展开推进《办法》落实工作。

2.强化宣传力度。各级要充分力度相关媒体、公众号、宣传画等形式,开展对生产者(含非行政许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对《办法》的宣传,让生产者(含非行政许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充分认识《办法》贯彻落实的基本要求。

(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目录(2022年11月10日)

各级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办法》推进工作,对本区域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含非行政许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彻底调查摸底,建立生产、销售名录库,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对象纳入全覆盖监管。

(三)建章立制、完善工作制度(2022年11月20日)

各级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要根据《办法》的具体要求,指导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含非行政许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根据《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相关规定,确保推进工作扎实见效。

(四)适时培训、提升工作能力(2022年12月底前)

省局根据总局推进工作实际,积极收集相关宣贯资料,在总局组织对各省级相关人员培训后,省局结合本省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对各市级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五)构建平台、实施系统管理(2023年1月底前)

省局根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际需要,推进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对企业名录库、日常监管、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行政许可实施动态管理,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监管有系统、推进有抓手。

(六)完善系统、推进工作落实(2023年2月底前)

省局结合监管平台建设情况,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含非行政许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名录库进行完善,并纳入系统管理,推进系统对日常监管、监督抽查、风险检测、行政许可、信用监管等相关信息全覆盖。

(七)组织实施、开展落实检查(2023年3月1日)

根据总局公布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该《办法》自2023年3月1日施行,各级监管部门要结合办法的正式实施,对本辖区内的生产者、销售者对《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及时纠正落实偏差。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要按照省局的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意义,组织监管人员、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对该《办法》的学习贯彻,确保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顺利实施奠定理论基础。

(二)跟踪服务,强化现场指导

各级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本辖区内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含非行政许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提倡在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过程中现场指导,提升落实《办法》的时效性。

(三)及时培训、提升落实水平

各级监管部门要结合省局培训情况,及时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含非行政许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及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全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严格落实,加强监督检查

2023年3月1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的相关要求,全面落实相关规定,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监督检查,强化食品相关产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