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2084

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文号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22-11-12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按照市场监督局有关要求,现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我抽检发现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2批次生姜“胡萝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生姜、胡萝卜。被抽样单位名称:河北大黄鸭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抽样时间:2022-06-22。委托抽样单位:河北冠卓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GZA202215150;GZA202215149购进日期2022-6-20。胡萝卜不合格项目:甲拌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姜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河北大黄鸭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共购进生姜共10公斤,胡萝卜50公斤,产品检出不合格时已食用完毕。鉴于该企业当事人法提供进货发票、销售台账、原产地证明和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条第(一)款规定。依据《邯郸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5100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魏市监处字[2022]793号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