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608

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验收交叉互查的 通 知

文号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21-09-08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验收交叉互查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推进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创建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市局定于2021913日至18日期间,组织各县(市、区)局对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创建工作进行县局交叉互查活动通过交叉互查,达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监督,取长补短,总结交流经验的目的,更好的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1年9月13日至9月18日。

二、督导内容及方式

(一)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安排部署情况,暑期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情况,开学前培训考核情况,开学前食品安全自查情况,开学后开展隐患排查情况,智慧学校食堂开展情况。一是听取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二是随机现场抽查3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公立中学食堂、私立中学食堂和幼儿园食堂各1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机构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履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等)、食品安全公示栏和量化分级公示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留样制度、进货查验登记台账、食品库房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和环境卫生、智慧学校食堂应用等。

(二)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创建工作。各互查组代表市局对各县(市、区)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进行验收,认真填写《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基本情况表》和《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创建验收标准》,确保完成每个县(市、区)创建2家的工作目标。

邯山区局检查肥乡区;丛台区局检查永年区;复兴区局检查涉县;经开区局检查鸡泽县;冀南新区局检查峰峰矿区;永年区局检查冀南新区;武安市局检查复兴区;涉县局检查武安市;峰峰矿区局检查邯山区;磁县局检查丛台区;成安县局检查磁县;临漳县局检查成安县;肥乡区局检查经开区;广平县局检查大名县;馆陶县局检查广平县;邱县局检查馆陶县;鸡泽县局检查曲周县;魏县局检查临漳县;大名县局检查魏县;曲周县局检查邱县。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局要充分认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全力配合互查工作,主动联系检查组,商定检查时间,并按照检查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或不配合检查工作开展。要组成由主管领导带队的3人以上互查工作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确保互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要以这次互查为契机,将县(市、区)互查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抓手,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确保两项整治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做好充分准备检查人员要本着对被检查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细致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被查单位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全面报告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梳理问题,配合好检查人员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严肃工作纪律互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县(市、区)局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轻车简从,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饮酒,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于9月23日前将互查情况形成互查报告(总体情况、亮点工作、发现问题、意见建议等)与《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基本情况表》和《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创建验收标准》报市局餐饮处。

 

附件:1.学校食堂督导检查要点表

          2.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基本情况表

3.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创建验收标准

          4.各县(市、区)餐饮监管科负责人联系方式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