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0-18635
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20-06-09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局机关相关各股室(队):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经县局研究决定,2020年在全县系统继续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现将《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6日
(信息公开类型:依申请公开)
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和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坚决整治食药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扎实推进魏县食品药品安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有效防范化解食药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促进全县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排查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年度目标
(一)推动全县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实施HACCP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二)在全县培树1家大型示范超市、5家中型示范超市、50家小型示范超市(门店), 9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达到“清洁厨房”标准;90%以上集中用餐单位以及大型和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量化等级达到良好以上。
(三)打造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在全县至少打造1家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
(四)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4份/千人。
(五)全县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整治提升率100%。
(六)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中药饮片专营批发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中药饮片使用单位合理覆盖。对省、市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中药饮片处置率达100%。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积极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食品科)
(二)扎实推动“百千万”创建工程,树立行业标杆,着力培育和打造示范典型超市;提升餐饮服务行业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推行清洁厨房、量化分级,进一步强化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各分局85%以上销售类食品经营者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县城主城区食品小摊点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经营的比例分别达到90%以上和70%以上。(责任单位:食安办、各分局)
(三)开展学校食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创建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提升全省学校食堂量化等级优良率。督导学校加强食堂环境卫生管理,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品采购查验记录、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严格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开食品原料供货渠道,建立食品安全承诺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食安办、各分局、第三经检队)
(四)科学合理制定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在全县开展监督抽检,抽检量达到4份/千人。要突出日常消费量大、代表性强、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种,检验项目侧重安全性指标。通过抽检,客观反映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切实规范全过程管理,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食安办)
(五)深化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大力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全面提升市场软、硬件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食安办、魏州分局)
(六)推动全县中药饮片专营批发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责任单位:药保股、各分局、第三经检队)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调研部署阶段(2020年3月至4月)。
3月底前,对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下同)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完成对食品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安排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HACCP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工作,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具体方案,确定年度建立HACCP等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名单。制定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督促辖区中药饮品生产企业、专营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使用单位对照《药品管理法》、GMP、GSP中药饮片附录和整治方案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部署学校食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作。
4月底前,配合省市局对我县食品销售质量安全提升和规范化监管进展情况进行调研;联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印发2020年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部署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整治提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5月至10月)
6月底前,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整治提升情况逐一进行督导验收,参与建立HACCP等管理体系的食品生产企业基本达到认证条件;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
7月底前,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整改“回头看”,指导督促食品生产集中区进一步进行整改完善。根据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食品生产集中区治理提升自查考评准备工作。
8月底前,完成年度HACCP等管理体系认证任务的80%;对“百千万”创建工程进行督导;组织检查中药饮品生产企业、专营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使用单位。
9月底前,完成年度HACCP等管理体系认证全部任务,组织对HACCP等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对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进行督导调度,推进监督抽检工作有序开展。
10月底前,组织验收食品生产集中区治理提升工作;开展“百千万”创建工程自查自评,配合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重点督导调研;完成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1家阶段目标;对集中交易市场整治提升工作进行核查,并上报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对具备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批发企业进行检查。
(三)收尾总结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
11月底前,总结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
12月底前,总结全县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HACCP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生产集中区治理提升工作;组织开展“百千万”创建工程检查验收,通报结果;全面完成1家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以及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等级优良率达到95%以上目标;梳理汇总全年监督抽检结果;配合省市局对参加当年整治提升的集中交易市场进行评价验收,并上报交易市场整治提升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和相关股室(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协调联动,广泛宣传工作进展及成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做好统筹结合。要把推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作为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风险隐患、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能和惠民生保安全的有效抓手,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三创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结合起来,强化举措,统筹结合,形成共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强大合力。
(三)严格督促检查。要加强督查督办力度,采取日常督查、随机抽查和适时调度等形式,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动不力的,开展重点督导督查,限期整改。市市场监管局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单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排名,同时,将日常评价排名情况列为市对县202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重要参考依据,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的,进行适当减分,各分局和相关股室(队)要严格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四)加强信息报送。为及时掌握各分局和相关股室(队)工作进度,由县局食安办负责收集汇总各单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按照后续通知要求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分局和相关股室(队)要及时总结成效、亮点和创新举措,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简报,重要信息随时上报。
联 系 人:范丽君、王长生;联系电话:3520180;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