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597257/2018-00027

发布机构: 林业局

名称:2017年果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文号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17-03-10

2017年果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魏县林业局
2017年果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期发布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市关于开展果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县果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果品消费和果品产业发展安全,全面提高果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监管管理计划。
一、任务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 结合我县林果业实际,建立果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果品质量检测站等质检执法机构,负责做好督查和上报工作,所有参加行动的人员,要通过各种渠道把握好果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宣传,严格按照局内的安排部署,统一行动,恪尽职守,严格执法,狠抓落实,以采取跟踪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搞好调度、总结.进一步提高我县果品果品执法监管能力。
(二)加强产地环境监管 建立健全无公害果品生产基地100%要建立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三)加大检测力度 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批次,果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果品批发市场100%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全县干鲜果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
(四)大力推进果品标准化生产 建立健全适应我县果品发展的标准化生产体系,紧紧围绕我县果品安全生产监管,培植发展果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果品生产大户等规模实施载体,实施无公害标准化果口生产,强化标准化产、供、销服务,帮助树立品牌、开拓市场,不断提升产业质量和效益
(五)推进生产者完善制度 以乡镇村为单位,果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无公害果品生产基地100%建立生产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和田间生产档案。
(六)强化用药行为监管 加强果树投入品的监管,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治理行动。加大对果品农药残留超标、违禁药物滥用和果品药物残留超标,杜绝在果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对果园用药行为的规范与监管。一是建立果园用药日常巡查制度。以乡(镇)村、为单位,要组织专门队伍对果园用药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在每年6月一9月果园用药高峰期每周查1次,其它生产季节每月查1次,同时,还要在果品成熟上市前半个月进行1次专项检查, 果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小组每月将不定期组织抽查1一2次。检查对象及内容:对果品基地要重点检查有无生产技术规程,有无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存在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要重点检查有无生产记录, 查清生产投入品来源,有无有禁限用生产投入品使用,是否开展了自检或委托检测等。二是实行“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广泛动员群众举报揭发。对于通过无公害认定的果品基地使用禁限用农药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无公害认定证书,并列入“黑名单”并进行通报,并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三是建立健全对违禁农药、非法添加剂查处的长效机制。果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结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严厉查处在果品及果汁等加工品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从源头上确保全县果品质量安全。
(二)强力推进标准化无公害生产。大力推广四项关键技术:树体改造和树形改良技术、科学施肥技术、安全间隔期用药新技术、推广物理、生物防治技术,
(三)加大对果品质量安全的检测监督力度。一是加大抽检力度,监测重点是果品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和果品批发市场,监测品种主要是梨、苹果、葡萄、桃等大宗果品。二是结合我县果品业实际,各乡镇村要及时制定果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依法开展抽检,及时掌握果品质量安全状况,要重点围绕推进果品市场准入,加大对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产地批发市场的监督抽检。
(四)抓好配套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制定了魏县无公害果品技术操作规程和无公害生产提倡使用、限制使用及禁止使用的农资。制定了农资投入品的使用制度、果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无公害鸭梨基地抽检制度。二是推进果品市场准入制度,魏县林业局投资40多万元建立了果品安全监测站,各项监测仪器配备齐全,并配备了质量监管员,建立了各项果品检测制度,依法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对进货检查验收及流出登记备案,对不合格果品不准进入市场。魏县玉堂果品农民专业合作社、魏县付平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社或者果品协会加大了监管力度,杜绝不合格果品流入市场,对于果农生产不合格果品予以查封、扣押,不允许销售。三是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制定我县果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农药残留,环境、土壤、水质污染等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果品质量安全信息进行收集、评价、处置,及时向社会发布警示信息。四是建立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县果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加强与农业、工商、质检、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五是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和监管问责制,对问题果品做到追根溯源, 查明责任,依法处理生产经营者,落实监管责任,对失职、渎职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进行追究。六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进行举报,广泛聘请新闻媒体、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消费者为监督员,动员全县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果品质量安全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组织全县果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县林业局成立由刘卫国局长任组长, 副局长郭延凯、李振江为副组长,果树站全体为成员的全县果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负责全县果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协调与监管。确保了监管有力、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实现检测计划和信息统一发布。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责任明确、密切协同,整体推进的果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定期会商调度、及时督促落实果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加强部门间工作联动,在产销对接、质量追溯、监督执法等方面密切合作,有序推进监督检测、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应急管理等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查督办。要加强对全县果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抽检合格率低的采取通报、约谈等形式,严格督办整改。
(四)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县林业局将整合现有林业项目资金,对全县果品质量安全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典型示范乡、示范村、示范企业、示范合作组织给予重点倾斜。二是县林业局将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果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经费,用于果品质量安全工作建设,切实增强全县果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能力、执法监督能力。
(五)广泛开展宣传与培训。一是充分利用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电视栏目等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河北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二是在全县林果业重点乡镇村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三是对企业、合作组织、果农开展大规模的果品质量安全技术及相关法规培训,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特别要加强禁限用农药有关知识的培训,宣传违禁高毒农药的危害性和国家有关禁限用规定的具体要求,确保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进村入户。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