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3681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名称: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魏县教体系统冬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教育监管
发布日期:2023-12-13
魏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魏县教体系统冬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及县直各学校:
根据《河北省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冀教安〔2023〕19 号)、《邯郸市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魏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魏安办〔2023〕46号)文件精神,印发《魏县教体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魏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6日
魏县教体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山西吕梁永聚煤矿“11·16”重大火灾事故和河北医科大学教学楼实验室火灾事故教训,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教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县安委办、消安办会工作部署,结合全县教体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紧紧围绕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深入排查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优化防范措施和治理手段,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守护好全县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1.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各单位和学校要清醒认识冬春季火灾多发、高发的潜在风险,组织对本辖区、本学校消防安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重点评估火灾形势及规律、重大火灾隐患情况、重大危险源及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找出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形成风险研判报告,报县教体局备案。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对存在火灾高风险的学校负责人进行集中谈话提醒,督促从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2.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和学校要运用河北省学校安全网络化管理平台启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任务,学校要组织实施安全网格化管理,科学划分网格单元,明确网格员职责,按照规范分区域对宿舍、食堂、图书馆、礼堂、校内商超等场所进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隐患录入河北省学校安全网络化管理平台,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学校要加强放假离校期间的火灾防范工作,发动学生开展“三清两关一杜绝”活动(即清宿舍、清教室、清校园,关电源、关门窗,杜绝大功率电器),彻底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3.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各单位和学校要联合县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对学校宿舍、食堂、图书馆、礼堂等校内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学校周边开展专项检查、联合督查,重点整治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动火动焊、管理责任不清等问题,采取约谈曝光、信用监管等手段,综合施策、推动整改。
(二)加强重点区域安全风险防范。1.强化校园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各单位和学校要深刻汲取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教训,按照《河北省学校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以校内建筑、老旧校舍等为重点对象,在前期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对一般性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对于重大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置,限期整改到位。2.强化校园周边治理。各单位和学校要积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网吧、学生托管点、小旅馆、小餐饮、娱乐场所、无证摊贩等治安、卫生乱点等重大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改。要配合公安机关、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校园周边等重点路段“护学岗”和“高峰勤务”机制,加强巡逻守护,加大群防群治力度。3.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单位和学校要认真督促和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结合地区和季节特点,加强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除饮食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发生饮食安全事件。要加快“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视频资源与河北省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的信息共享,实现智能化监管。要将食堂基础信息以及从业人员健康、校长及家长陪餐、食品溯源、索证索票、餐饮价格等信息置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数据库系统中,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各环节安全可溯。4.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各单位和学校要完善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要求,对自查和专家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要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销毁等工作,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对于危险品安全、生物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辐射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要建立有效的实验室准入机制和定期安全培训机制。5.强化校车和交通安全管理。各单位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积极配合县交警大队、交通局,依法依规加强对校车的登记备案、日常监管、定期检查工作,保证车辆消防器材配备齐全,确保上路车辆状况良好。要反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乘坐黑校车。遇大雪、大风、重度雾霾等极端天气,要毫不动摇地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主动作为,及时预警,采取积极措施应对。6.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各单位和学校要紧盯假期校园施工高峰期,加强对新建改建、装修装饰以及采购添置学生用品等各类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新竣工交付的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校舍及新添置的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或空气质量不达标的,要及时整改,保障学生安全和健康。
(三)强化针对性宣传教育。1.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各单位和学校要积极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做好相关消防宣传工作,要利用本地本学校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策划开展网络直播、空中课堂、知识竞赛等活动,制作发布一批创意作品。要持续巩固提升消防宣传月活动成效,引导师生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火灾自救逃生知识。2.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各单位和学校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三个一”(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疏散演练)活动,全面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年底前,要组织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明确防范工作重点、讲清法律后果,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要深化消防宣传协调联动机制,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发布预警提示信息。3.突出警示宣传教育。各单位和学校要组织制作火灾宣传教育短片,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向师生广泛推送。要通过召开警示班会、观看警示片、举办专家讲座等形式,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警示学生自觉防范消防安全风险。
(四)加强预案编制和实战演练
各单位和学校要修订完善各应急处置预案,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针对性演练,提示应急联动水平。要在思想、人员、装备等方面做足应对极端情况、最不利形势下的各项准备,从严落实值班值守工作要求。
各单位及局相关科室要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以上要求执行,并结合《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消防安全管理,补齐补足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筑牢消防安全风险底线红线。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2月7日前)。各单位和学校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细化职责措施,召开会议部署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3月25日)。各单位和学校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强化部门协作,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和学校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制度,推动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展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愿望和能力水平,层层抓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图式推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二)强化综合治理。各单位和学校要组织开展一次辖区消防安全风险综合评估,重点评估学校火灾形势及规律、重大火灾隐患情况、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要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建立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三个清单”,对号销账,形成工作闭环。要对接安委会、消安委,完善部门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肃督导问责。各单位和学校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督导检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多通报、多发函、多暗访”,推动整改落实。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和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23年12月12日前报法制股205。自12月起,每月15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并督促学校将发现的问题隐患录入“河北省学校安全网络化管理平台”。2024年3月2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