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2856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名称:魏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学校工作目标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文号:
主题分类:教育监管
发布日期:2023-07-10
魏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度学校工作目标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为圆满完成年度重点目标任务,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实现区域教育中心建设良好开局,经县教育体育局研究,特制定 2023 年度学校工作目标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核分组
A组:教体局机关股室;
B组:县直及局属学校(幼儿园);
C组:乡镇中心校。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
A组:局机关股室实施年度考核制,年度考核满分110分,考核评价积分由七部分组成,其中个性指标40分(无承接市局工作任务个性指标80分),承接市局工作40分,共性指标10分,认可度评价10分,出勤率10分以及加、减分项。
B组:县直及局属学校(幼儿园)实施半年考核制,半年考核满分130分,采取“一定量、五评价”的方式进行。其中“一定量”主要是对半年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定量考核,共 110分。“五评价”主要内容是:教职工民主测评、党风廉政建设测评、家长评议、学生评议、局领导和股室评议,共 20 分。
C组:乡镇中心校实施半年考核制,半年考核满分130分,对中心校重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必要时延伸到下属学校。
三、考核积分办法
A组:六(七)项积分相加(减)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
B组:“一定量”半年量化考核指标分为党的建设、教育教学(保教工作)、学校管理三部分,共110 分,另设加分项、减分项、一票否决项(具体项目分值参照考核指标),由考核组和责任股室据实核算。“五评价”的分值为20分,其中:按要求人数完成网络测评工作2分,局领导和股室评议8分、教职工民主测评 3 分(进校5分)、党风廉政建设测评 3 分(进校5分)、学生和家长评价共4 分(高中、初中、职教家长 2 分、学生 2 分;小学家长 3分、学生 1 分;特教学校、幼儿园家长 4 分)。“五评价”的方法为:依托问卷星网络平台测评,在相关工作群发布测评票,由相关人员完成填答。网络评价人数要求:教师以12月份人数为基数,参评人数不少于80%,学生和家长以12月份学籍人数为基数,参评人数不少于60%,考核组对测评结果进行统计、核算,量化积分后计入考核总分。
C组:乡镇中心校重点指标完成情况考核设16项指标,分别是:党的建设2分、廉政建设2分、学校设置5分、学生就读10分、教师队伍12分、新闻宣传2分、教学质量30分、办学条件及实验教学7分、均衡发展5分、学校治理13分、教育评价改革2分、体育工作8分、特色创建9分、疫情防控5分、教职工民主测评和党风廉政建设测评 10 分(其中完成率2分),局领导和股室评价8分,满分130分,另设加分项、减分项、一票否决项(具体项目分值参照考核指标),由考核组和责任股室据实核算。
考核坚持考算结合,以算为主的原则,注重横向比与纵向比相结合,体现自身提升,能科学公正作出全面评价结论的,原则上不到学校实地考核。上半年、下半年考核评价得分之和的平均分为2023年度考核最终得分。
四、考核程序
(一)自评
A、B、C三组目标考核单位对照年度目标考核指标,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自评工作要注重查找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补齐问题短板,促进全面提升。
(二)考评
局机关责任股室对照考核指标,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对B组、C组目标考核单位进行量化考评,赋分。局考核办组织专人对赋分结果进行复核、汇总。
(三)评价
利用网络平台,在相关工作群发布评价软件,局领导对A、B、C三个组评议,A组对B、C组,B、C组对A组互相评议,B、C组服务对象对B、C组进行民主评议,由考核组按折算要求进行量化计分。
(四)考察
为全面了解学校领导班子工作情况,充分征求教师对学校领导班子作风及学校各方面工作情况的意见、建议,考核办每年年终对乡镇中心校、局属学校领导班子进行实地考察。
五、考核结果评定与运用
(一)奖励
1.依据A组、B组、C组年度考核最终得分分别排序,以3:4:3(名额确定按四舍五入计算)的比例划分优秀、先进、合格(总分80分及以上且无一票否决项)三个等次。其中B组划分为高中学校组,职教、进校、特教学校组,义务教育学校一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二组(农村中学),幼儿园组五组。魏县第一中学(省级示范性高中)、职教、进校、特教学校需与上一年度考核等次相比,分数有明显提升则提高一个等次,分数明显下降则降低一个等次。
凡年度考核获得优秀、先进的单位,教体局授予“2023年工作目标综合考核优秀(先进)单位(股室)”荣誉称号。优秀单位推荐3名同志(含一把手),先进单位推荐2名同志,合格单位推荐1名同志(合格单位不得推荐一把手),局机关优秀股室推荐1名同志为先进个人。
2.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结果与校长(园长)及领导班子成员评优晋职挂钩,获得优秀奖学校的校长(园长)及领导班子成员优先。
3.考核结果进行全县通报。
(二)惩戒
1.对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中后三名且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校长及领导班子成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等级不能为优秀,第一次进行约谈,连续两次考核倒数第一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2.对网络测评优秀率达不到80%班子或个人进行约谈。
五、组织领导
为公平、公正,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考核工作,成立以县教工委书记、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海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杜瑞荣同志兼任,考核办公室设在局督导室。
附件:
1.《魏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高中学校考核指标》
2.《魏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职教中心考核指标》
3.《魏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考核指标》
4.《魏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幼儿园考核指标》
5.《魏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特殊教育学校考核指标》
6.《魏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教师进修学校考核指标》
7.《魏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乡镇中心校考核指标》
8.《魏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机关股室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