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
为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下称贫困户)小额贷款“免抵押免担保、政府贴息、风险补偿”政策,我县拟对贫困户开展评级授信,为贫困户以后贷款提供方便,现将开展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级授信范围
建档立卡系统内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贷款意愿且遵纪守法、信用观念强,并参与产业扶贫开发或自主选择了较好的小型生产经营项目的贫困农户(年龄在60周岁以内)。
二、评级授信原则
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工作由乡扶贫工作人员、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及村民代表组成信用评议小组,按照指标公开、过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授信评级。贫困户评级授信有效期为三年。
三、评级授信方法
贫困户评级授信指标采用“721指标”标准计分(诚信度70%,劳动能力20%,偿还能力10%),确定贫困户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分为“优、良、一般”,有不良习惯和违法行为的不授级。
“优”等级的标准是:(1)诚信良好;(2)家庭年总收入较高,致富带富能力强。(3)具备较好的还款能力,家庭拥有正常劳动力2人以上。
“良”等级的标准是:(1)诚信较好;(2)家庭有基本劳动能力带富能力,(3)具备还款能力,家庭年总收入一般。
“一般”等级的标准是:(1)诚信一般;(2)家庭有基本劳动能力;(3)家庭年总收入一般,具备还款能力一般。
达不到“一般”条件的,不授信不发证。
四、评级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由银行根据贫困户项目资金需求情况,结合评级授信的等级和县扶贫办、承贷银行评级意见予以确定。两年内有严
重不良记录的,不予授信;有较轻不良记录的,结合调查情况,适当确定授信额度;对无不良记录的户,结合信用评级意见,按照银行贷款条件,逐户确定最高五万、最低一千的授信额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评定等级,即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气的;群众评议较差的;拖欠贷款本息,被列入贷款黑名单的;认为有其他影响信贷资金安全的。
五、其他要求
1.评级授信工作要实行公告公示制度,在村政务公开栏对指标解释和村级扶贫户信用评议小组名单进行公告,对评级授信结果进行公示。
2.承贷银行要严格按照信贷管理制度规定,根据收入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贫困户信用等级、授信额度或终止授信。
3.建档立卡扶贫农户信用摸底表由承贷银行、贫困村留存。贫困户评级授信汇总表由承贷银行、所在乡镇和县扶贫办各留存一份。
联系单位:魏县扶贫办
联系电话:3363505
电子邮箱:fpb3513737@126.com
附件:1.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表
2.建挡立卡贫困农户评级信用汇总表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