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206
发布机构: 魏县农业农村局
名称: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魏县2024年中央第二批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经营主体的遴选公告
文号:
主题分类: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4-07-16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6 号),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第二批下达我县资金52.8万元,用于支持粮油类家庭农场2个、农民合作社2个。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强化示范带动引领,聚焦提高主体粮油作物单产水平,实施项目的经营主体亩产比当地平均水平高 10%以上,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公开遴选4家新型经营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有一定规模、年度农业生产能力较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本次遴选2家农民合作社和2家家庭农场承担该项目。
(二)遴选条件
1.应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验,优先支持玉米、大豆,兼顾小麦、马铃薯、花生、谷子。 且已经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等资质。
2. 实施该项目的家庭农场(含公司)流转土地面积在200亩以上,2024年种植玉米面积在200亩以上(含200亩),农民合作社流转土地面积在300亩以上,2024年种植玉米面积在300亩以上(含300亩)。
通过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强化示范带动引领,聚焦提高主体粮油作物单产水平,实施项目的经营主体亩产比当地平均水平高 10%以上。
3.项目经营主体应按县方案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
4、经营主体信誉良好,开设有银行账户,没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不良信用记录。
5.认可本次项目补贴环节及补助方式,即:
(1)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玉米或大豆为重点,兼顾小麦、马铃薯、花生、谷子等粮油作物,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规模种植主体推广应用粮油新品种、新肥料、新农药、新技术、新模式,购置使用技术和财务管理软件、购置先进农机装备(与农机购置补贴不重复支持)、改善提升基础设施、开展信息化智慧农业建设、提升单产风险防控能力,着力提高绿色高效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
(2)实行以奖代补报账制管理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成项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资金。
(3)家庭农场每个补助资金9.4万元,农民合作社每个补助资金17万元。
二、申报程序
申请实施该项目的经营主体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营主体申报书,包含基本情况、技术条件等。
2.提供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征信报告一份。
3.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合同或协议一份。
4、提供经营主体单产提升(玉米或大豆等)技术方案,达到经营主体亩产比当地平均水平高10%以上。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3份(加盖经营主体公章),统一用 A4 纸装订成册,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评审人员
评审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有关专家组成,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
五、信息公示
评审结果将通过部门公示栏或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5天。
联系电话:(0310)3621900
魏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