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1007

发布机构: 魏县行政审批局

名称: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魏县供热提质增效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魏投资核准〔2022〕01号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批准实施

发布日期:2022-01-11

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魏县供热提质增效项目核准的批复

核准文号:魏投资核准〔2022〕01号

 

魏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魏县供热提质增效项目核准的批复

 

魏县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魏县供热提质增效项目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魏县供热提质增效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魏县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天河北路。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购置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的供热管网、供热设备设施等资产及拟实施魏县新区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建设项目,魏县新区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建设项目共涉及1座新建能源站和新建约4.0公里城市供热管道。

四、项目总投资为68116.1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5116.1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2.19%。

五、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方案核准表》核定内容实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魏县供热提质增效项目不涉及新增占地的情况说明。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魏县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