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194

发布机构: 魏县行政审批局

名称: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梨城首府小区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核准文号:魏投资核准〔2021〕26号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批准实施

发布日期:2021-10-18

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梨城首府小区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核准文号:魏投资核准〔2021〕26号

 

魏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梨城首府小区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魏县通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梨城首府小区二期项目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梨城首府小区二期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魏县通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魏县天安大道以北、兴源大街以西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8455.71 ㎡,拟建设7栋18F住宅楼,同时按市政要求配建道路、广场、绿化、公共配套建筑等配套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83371.01 ㎡,地上建筑面积56918.01 ㎡(其中住宅面积54208.26 ㎡,保障房面积1626.25㎡,公共配套建筑面积1083.5㎡),地下总建筑面积26453 ㎡,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绿化率35%,住宅总户数452户,机动车位83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250个。

四、项目总投资为21174.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564.09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1%。

五、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方案核准表》核定内容实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130434202100027)、规划设计条件(编号:(2021)030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魏县通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