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169

发布机构: 魏县行政审批局

名称: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魏县商业中心(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

文号:核准文号:魏投资核准〔2021〕24号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批准实施

发布日期:2021-09-30

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魏县商业中心(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

核准文号:魏投资核准〔2021〕24号

 

魏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魏县商业中心(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魏县皇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魏县商业中心(一期)项目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魏县商业中心(一期)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魏县皇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魏县兴源街以东、天安大道以北、科教路以南。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占地45236.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338.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589.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748.87平方米新建一栋百货中心(4F),3栋商业旗舰店(1-2层+多层配套(3-4层),5栋精品旗舰店(1-3层)+多层配套(3-4层)及地下车库等,容积率2.81。项目建筑均为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柱下条形基础。机动车车位733个,其中地上281个,地下45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203个。(项目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编号:〔2021〕039号)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为6445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9336.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

五、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方案核准表》核定内容实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130434202100023)、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1-1号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编号:〔2021〕039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魏县皇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