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135

发布机构: 魏县行政审批局

名称: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邯郸市腾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洪源小区10#、11#楼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核准文号:魏投资核准〔2021〕22号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批准实施

发布日期:2021-09-16

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邯郸市腾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洪源小区10#、11#楼项目核准的批复

核准文号:魏投资核准〔2021〕22号

 

魏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邯郸市腾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洪源小区10#、11#楼项目核准的批复


邯郸市腾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洪源小区10#、11#楼项目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洪源小区10#、11#楼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邯郸市腾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魏县礼贤南街287号。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334.27㎡拟建设2栋6F/-1F住宅楼及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15493.3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833.93㎡,地下建筑面积3659.45㎡,容积率2.73,建筑密度44.00%,绿化率25.01%,户数:96户,机动车停车位118个。

四、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0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

五、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方案核准表》核定内容实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不动产权证书编号:冀(2018)魏县不动产权第0000146号规划设计条件:魏规函〔2017〕12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邯郸市腾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