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133

发布机构: 魏县行政审批局

名称: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御景城南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核准文号:魏投资核准〔2021〕20号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批准实施

发布日期:2021-09-16

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御景城南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核准文号:魏投资核准〔2021〕20号

 

魏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御景城南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御景城南区项目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御景城南区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魏县科教路以南、广源街以东、天安大道以北。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规划用地面积 28191.60㎡,拟建设4栋18F/-2F、1栋 17F/-2F住宅楼、2栋2F公共服务用房及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82663.2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383.20㎡(商品房面积53389.96㎡、保障房面积1651.24㎡、公共服务用房面积1342.00㎡),地下建筑面积26280.00㎡(车库面积19740.00㎡、储藏室面积6540.00㎡),容积率2.00,建筑密度21.63%,绿化率35.00%,户数:432户,机动车停车位56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46个。

四、项目总投资为2598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0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3.09%。

五、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方案核准表》核定内容实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130434202100024)、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原河北新正源纺织有限公司部分旧址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编号:〔2021〕037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