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119

发布机构: 魏县行政审批局

名称: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幸福城(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核准文号:魏投资核准〔2021〕18号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批准实施

发布日期:2021-09-10

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幸福城(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核准文号:魏投资核准〔2021〕18号

 

魏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幸福城(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幸福城(二期)项目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幸福城(二期)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魏县科教路以南、广源街以西、天安大道以北。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规划用地面积21088.64㎡(约31.63亩),拟建设4栋18F/-2F住宅楼、1栋2F幼儿园及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58922.1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156.79㎡(商品房面积39055.32㎡、配套商业面积1234.98㎡、公共服务用房面积1866.49㎡),地下建筑面积16765.32㎡(车库面积11874.26㎡、储藏室面积4891.06㎡),容积率2.00,建筑密度15.69,绿化率36.00%,户数:282户,机动车停车位42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33个。

四、项目总投资为1841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69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04%。

五、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方案核准表》核定内容实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30434202100021、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年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 :(2021)038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